厦门整治饮用水源 汀溪水库达Ⅲ类水质

发布时间: 2014-08-06 15:00:40  |  来源: 中国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网  |  作者: 王和团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水质 饮用水源 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库水质 方案

◆王和团

厦门市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同安区汀溪水库的治污和管理工作。目前,汀溪水库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库水质明显改善。

作为厦门市饮用水水源地之一的汀溪水库是同安、翔安两区60多万人民群众的主要饮用水水源。2007年,福建省政府批复划定了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达104.8平方公里。

直击污染源

据调查,汀溪水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规模化、集约化的生猪养殖场。对此,厦门市在保护区范围内全面清退生猪养殖。2010年开始,逐步对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区村庄实行全面禁养,清退所有生猪养殖。

此外,农田施肥、农药流失也是污染水源的一大源头。为此,厦门市加快农林项改造,控制汀溪水库库区农药、化肥使用,逐步推行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区域退耕还林、退果还林。截至目前,汀溪水库已经连续12年未审批采伐天然阔叶林,并完成植树造林970多亩。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2011年,厦门市投入1300多万元,在保护区内的5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保护区内建起了52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PE整体三化池+海蛎壳生化脱磷渗滤等工艺处理村庄生活污水。在2012年10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后,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

2013年9月,同安区政府研究制订并印发了《同安区汀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具体明确各级职责、管理重点、经费保障和考核办法等。经过监测,汀溪水库饮用水水质100%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同时,厦门市规范村庄垃圾转运制度。保护区内所有村庄建设垃圾转运站、清洁楼、垃圾清运车和压缩式清运车垃圾转运车,坚持落实一日“两收一转运”制度,村庄垃圾100%得到规范处理。

试行生态补偿

2012年8月9日,厦门市政府研究并施行《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率先在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建立以资金补偿、科技扶持和社会保障为主的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方案》,将直接把钱补到农民手上,连续20年,每人每年给予1300元的经济补偿,并由市、区财政补贴和社会金融等服务机构配套,按失地失渔政策为村民购置养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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