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霾提速: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纳入官员考核

2014年01月06日14: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燃煤工业锅炉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环保上市公司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质量 提速 考核体系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考核评价 雾霾

“超常规的努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2013年12月6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依此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展成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能简单地依此评定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并要求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

政绩考核指标,被认为是中国进行环境治理的“牛鼻子”,因为它关乎地方政府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其实在2013年9月12日公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这一点已有体现。行动计划首次将细颗粒物纳入约束性指标,并将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中。如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真正落地,行动计划对考核和问责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重大突破,首次提出组织部门参与考核的要求。”环保部污防司副司长汪键曾向媒体评论说。

考核体系之外,发展方式和能源结构被认为是治理雾霾的关键。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多次强调:“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积累造成的,如果不从经济结构的源头控制污染问题,单纯依靠末端治理缓解环境压力,无异于‘扬汤止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其中提出的具体行动,如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都是已在实施并且正在大力推行的政策。

为了保障政策推行,中国将投入巨额资金。根据科学论证及评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共需投入1.75万亿元,将通过五个渠道筹集: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承担;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通过价格杠杆疏导部分治理成本;以地方政府加大民生领域“煤改气”、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与此同时,国家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也大大增强。2013年8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了今后3年的发展目标,包括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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