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要求各地严控大气污染 强调群众环境知情权

2013年01月15日09: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大气污染 污染过程 知情权 空气质量监测 二氧化硫 联控 细颗粒物 重污染

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 (董冠洋)环境保护部14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国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

今年1月7日以来,中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地区持续出现雾霾天气,多地PM2.5浓度直逼极值,遭受严重空气污染。面对“旷日持久”的灰霾天气,环保部要求中国各地严格检测,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严控大气污染。

《通知》要求各地环境监测机构严格监测质量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和巡检。对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严格执行新标准,其他城市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

其次,各地应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与气象等部门应加强会商,并将污染过程趋势分析研判及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发布。

同时,各地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民众健康的影响。

此外,中国各地要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落实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总量倍量替代制度。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称中国今后将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加强治理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规划》同时设立上述两项促进减排新制度,并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

环保部称,其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各地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空气污染预警预案、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和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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