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扬尘整治责任考核办法》出台
9职能部门负责“空气污染指数”
本报讯(记者 王盛)昨天,记者从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获悉,一套囊括30项考核指标在内的《成都市扬尘整治责任考核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不仅将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县以及包括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建委等在内的9大职能部门全部纳入考核范围,而且明确指出,空气污染指数如超标,要重扣。
扬尘整治 扣分制考评
《考核办法》对扬尘整治的管理机制和细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称考核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原则。考核内容包括扬尘整治相关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扬尘整治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是否解决了扬尘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等6大板块。并“依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实际发现的问题,实施扣分式考评。其中,管理职能部分得分占40%,综合部分得分占60%”,考核形式除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外,还包括抽查和暗访。“每季度我们要对考核内容通报一次。”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
大气(API)指标若超标 重扣
据介绍,《考核办法》在针对区县的考评中,其管理职能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扬尘治理机构、工地管理、运渣车管理及查处、道路及路口硬化、保洁除尘、裸土覆盖、绿化带防尘措施等。“扬尘治理机构假如不健全要扣1分,管理人员没有到位也要扣1分,有撒漏车辆扣2分,拆迁工地管理不到位扣0.5分……”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假如大气(API)指标超过101则要重扣。其中,API指标显示空气质量轻微污染时(API指标为101-150)扣5分,API指标显示空气质量轻度污染时(API指标为151-200)扣10分,API指标显示空气质量中度污染时(API指标201以上)则扣15分。
与此同时,《考核办法》还特别指出,如果二次检查未整改则扣1分,三次以上仍然没有整改则重扣3分!而在针对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气象局、市公安交管局9个市级职能部门的考评内容中,对是否预告大气指数信息、拆迁工地的降尘措施是否到位、混凝土站及运输车辆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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