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在江苏省无锡市正式启动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标志着太湖治污工作步入新阶段,也是推进节能减排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
试点主要包括四点内容:一是完善排污权定价机制。以污染治理成本为基础科学确定排污权初始价格,实行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推进建立污染减排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排污权一级市场。2008年在江苏省太湖流域率先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 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三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2008—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四是加强排污权交易市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研发一批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指出,选择在江苏太湖流域试点,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改革排污指标分配办法,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逐步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利用市场手段治污,建立起治污的长效机制,为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探索一条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记者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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