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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另一方面,经营者持股的定价要合理。目前,经营者持股只能定位于参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事转企改制后公司总股本的10%。
需要强调的是,经营者持股的股权定价要考虑主营业务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因素。经营者持股是以个人出资购买股份为前提条件。因此,经营者持股也涉及到资产出售及产权定价问题。经营者持股无论是增量资金入股,还是购买存量,都要确定公平合理的股权价格。
在2002~2007年国企全面改制中,中小企业卖给经营者个人或团队,全部都是评估净资产定价,在这同一时期一些小的勘察设计院改制,也是按评估净资产值定价出售股权。但是,出版、报纸杂志、文化、电影电视、广播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改制出售股权,不宜简单按评估净资产值定价,必须要考虑其拥有的资质及准入门槛等无形资产价值。
经营者个人出资购买股份的价格,应该高于每股评估净资产值,言外之意,就是股权定价要有适当比例的溢价。经营者个人出资溢价购买股权,一是可以防止国资流失,二是可以强化经营者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意识,三是可以弱化普通职工的抵触情绪。(文/文宗瑜 作者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