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大唐电信虚假陈述一案,该所已经代理部分投资者正式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这使得大唐电信成了北京首家因为财务造假被起诉的上市公司。
记者了解,就大唐电信虚增利润和“重大遗漏”的行为。证监会于2007年8月20日向大唐电信下发了《预处罚告知书》,并于2008月5月26日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杨兆全律师介绍,证监会公告大唐电信公司虚增利润的消息后,大唐电信股票价格大跌。很多投资者根据大唐电信公司披露的信息,买入大唐电信股票造成重大损失,有的投资者损失多达几百万元。此次起诉原告之一的魏女士,因大唐电信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达十余万元。
自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大规模的投资者维权诉讼以来,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的诉讼机制已经逐步完善。杨兆全介绍,从已经办结的银广夏、东方电子等投资者诉讼的情况来看,参加诉讼的投资者都得到胜诉并顺利获得了很好的补偿。对大唐电信的赔偿诉讼,他认为投资者得到全额补偿的把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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