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征收对象应该会集中到央企的集团公司层面,对其旗下的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部有关人士日前透露,今年试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按照“适度、从低”的原则进行,“分红率也将大大低于证券市场的平均分红水平”,从试行范围看,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今年试行,烟草企业明年也将实行,而铁道企业则暂时不实行。
适度从低的分红率
据了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坚持“适度、从低的原则”。目前,虽然分红率还没有曝光,但是,低起步已成为比较一致的看法。有专家称,应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比例。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说,征收对象应该会集中到157家央企的集团公司层面,而征收率或许会低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分红率,比如说,宝钢股份给它的大股东宝钢集团分红,而上缴国有资本红利应该会在宝钢集团层面,而宝钢集团上缴的比率应该会低于宝钢股份的分红率。
业内专家认为,通过集团公司统一上缴红利的模式,将不会影响到其控股和参股的上市公司,“此次提出的红利分配模式,将以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计算出的净利润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收取红利,因此,目前已经在向集团公司分红的国有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那些集团公司的二、三级公司,将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此前,还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在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草案的时候,提出按行业不同设定不同的上缴参数,企业根据其在行业中的排名不同,乘以行业参数,计算出可以上缴的比例。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分红标准,即分红率应该是一致的,而各个企业分红的多少则会因利润多少而产生差异,“确定分红率应该本着透明、公平、符合产业政策和战略布局等角度综合制定”。
至于今年中央财政将会获得多少收益,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乐观地说,虽然分红率还没有最终确定,即使按央企去年7000多亿元的利润,平均上缴率为10%左右,则“今年上缴700亿元问题不大”。
据统计,去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有关部门预测,2007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有望超过1.2万亿元。
刘纪鹏指出,此次设计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由国资委进行独立编制,再由财政部进行汇总,并进入财政库;而这部分资金在使用时,再从财政库中支出,由国资委进行支配。
红利之累终结
作为股东的政府,理当享受分红,但是13年来,这些红利却都留在了企业。业内专家认为,这些留在企业的红利很多成为了企业红利之累。
过度留存利润也带来很多弊端,其中,最直接的问题是,国有企业过度留存利润因投资冲动的局限性及治理结构不完善,可能导致过度扩张,其后果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
分析人士称,盈利企业多年来利润该交未交,而亏损企业却想退难退,在缺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情况下,国家想扶持的国有企业保不了,该退的又退不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后,中央要求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有了不间断的财力支持。
此外,随着国有资本预算制度的不断完善,或将减少宏观调控的压力。目前,国有企业的利润飞速增长、垄断行业收入上升,促使这些企业投资率居高不下,提取适当的国有企业红利,能缓解这方面的压力。
红利惠民、惠企业
有关专家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现的结余可以用于补充社会保障预算支出,目前正在解决企业改制、重组转型中调整成本,例如职工的社会保基金不足问题,同时,也可以用于补充公共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李曙光说,目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尚未建立,“要建立三大预算都缺钱,国有企业红利,应该用于支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用于国有企业再投入;另一部分用于整个社会的社会保障,这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
刘纪鹏也认为,随着国有资本预算的推行,这部分资金将“分配”到调整国有企业经营布局、购买石油等战略产品、充实社保基金、弥补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成本等方面。(记者 周明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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