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绝大部分国有重点企业实现了改制,但目前国企董事的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国有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要求,真正符合出资人代表素质要求的董事数量还太少。这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勇在12日闭幕的第二届“中部崛起人才论坛”上透露的。
王勇说,从1994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100家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到目前,中央和省这一层面,重点国有企业的改制大概在82%—84%之间,不少省市达到90%。但是,尽管改制面已经非常大了,构建的董事会基本上是内部人组成的董事会,经理班子和董事会高度重合,没有起到监督制衡的作用。
他介绍说,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三级以上国有企业共有12.7万家,出资人代表有5万人,平均两家企业不到1人;中央三级以上企业共有1.6万家,出资人代表有2.7万人,平均每家不到2人。这种状况与今年1月1日新颁布的《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3-13人”的要求相比,差距非常大。中央企业2.7万名出资人代表中,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有6488人,占24%,也反映出我们出资人代表的文化素质还有待提高。地方国有企业也基本上是这种情况。
王勇表示,鉴于这种现状,我们考虑,一方面,应该从结构上入手,通过增加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数量,解决“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董事能力素质较低、数量较少的问题,将加强董事选聘、考核和培训工作。
他说,国资委选聘董事将主要从有过企业领导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的企业领导人员中选择,也可以适当选聘一些外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和熟悉企业运作的专家学者。同时,还应该加强董事人才库建设,做好董事人才的储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外部董事人才的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