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改私”仅需25.6万元,暗中的“陪嫁”却高达70余万元,当事人白得一家工厂不算,还净赚近45万元!听起来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这却是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不久前公诉的一起真实案例。
仅用25.6万元就让企业“公改私”
泰兴市纺织器材三厂是一家创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集体企业,现年63岁的蒋万东曾长期担任该厂厂长。1993年,蒋万东让会计蒋某设立账外账,专门用于接受厂里以现金方式回笼的货款,并要求蒋某严格保密,绝对不能让工厂其他负责人和职工知道。此后短短数年间,在蒋万东的苦心经营下,“小金库”库存资金高达150多万元。
1998年初,主管部门准备将纺织器材三厂改制为私营企业。蒋万东得知消息后积极活动,成了该厂的指定购买者。在工厂进行清产核资时,蒋万东对藏有巨额资金的账户隐匿不报,并设法虚增企业债务18万多元,致使该厂的资产核算总额严重失实,仅为25.6万元。同年8月,蒋万东在尚未交付购厂款的情况下,迅速到工商部门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
虽然工厂如愿以偿地姓了“蒋”,但蒋万东却如同坐在了火山口上。工厂改制后的数年间,工人们对企业以明显低于实际资产的价格出售十分不满,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05年12月,工人们的举报引起了执法部门的关注,在企业改制中玩“空手道”的蒋万东随之落入了法网。
“小金库”已成为改制企业资产流失的“黑洞”
负责这起职务侵占案审查起诉工作的检察官指出,“小金库”已成为改制企业资产流失的“黑洞”。究其原因,一些改制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资产监督部门对“小金库”监控不力,加之企业清产核资不到位甚至走过场,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为此,检察官建议从三个方面堵住“黑洞”。首先,严格限制管理层收购,明确手续及程序,使国有、集体资产的转移走向产权市场,通过竞争程序使企业的隐性财产变为明确的财产。其次,对改制企业应加强审计监督和资产评估,坚持先审计后评估的原则,严防“小金库”和账外账。第三,建立完备的责任人追究制度,明确公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者要严格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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