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各部门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的不在此限,但应注意节俭。
同时,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记者 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