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办就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答问

2012年07月18日16: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专业学位 学位制度 工程实践能力 研究生教育 学位论文 学位授予 学位办 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招生

中新网7月17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学位办负责人就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关情况答记者问。以下是答问全文:

记者:据了解,我国部分高校2012年开始招收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请问什么是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它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经过积极探索和充分论证,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报告》。同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作为首批招收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于2012年开始招生。工程博士是一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中的工学博士属同一层次,都属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阶段,没有高低之分,只有规格不同,培养目标不同,质量评价标准侧重不同。

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的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

积极推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和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协同创新,推动教育、科技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对完善我国学位制度,改革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记者: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领域有哪些,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目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有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生物与医药等4个招生领域。这些领域都是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领域而设置。试点阶段,工程博士培养必须紧密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所招收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必须实质性地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各试点单位不得招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记者:当前,工程博士的培养模式有什么特点?如何吸引企业实质性地参与?

答:《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规定,“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与企业各自优势,利用国内国际两方面资源,面向企业,依托国家重大项目,从而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

试点单位要面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招收和培养工程博士,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实现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相互促进。为有效实现这一结合,在试点单位遴选上,我们明确提出将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作为申报试点的必要条件;在设置工程博士招生领域时,我们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所涉及的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生物与医药等4大板块设为工程博士招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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