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10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全文

2010年08月14日11:2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成人高考 全国劳动模范 高中起点 免试入学 8月 专升本考试 统考 招考办 本科 成人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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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

1.我市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可选择区、县(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履行确认手续。其中,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和普通高考“三校生”及各类“免试生”统一到和平区招考办履行确认手续。

2.各区、县(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和平区

和平区招考办

和平区十五纬路21

62180585

沈河区

沈河区招考办

沈河区南通天街36号甲

24133522

大东区

沈阳大学(南院)

继续教育学院

大东区联合路54

62269883

88537400

皇姑区

沈阳飞跃教育中心

皇姑区歧山中路39

15242011105

86275404

铁西区

铁西区招考办

铁西区保工南街33

25444408

苏家屯区

苏家屯区招考办

苏家屯区雪柳街43

89815861

东陵区

东陵区招考办

东陵区文化东路738

24265321

沈北新区

沈北新区招考办

沈北新区金星街20

89630999

于洪区

于洪区招考办

于洪区沈大路8—3

25347125

辽中县

辽中县招考办

辽中县政府路132

87823307

康平县

康平县招考办

康平县康平镇西岭街43

87344934

法库县

法库县招考办

法库县法库镇正阳街

87123788

新民市

新民市招考办

新民市辽河南大街政府路138

87859360

3.报名时,各区、县(市)招考办要在报名点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和计算机设备,搭建网络环境,方便考生网上报名。

(四)填报志愿和专业课加试

1.学校志愿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分第一、第二两个学校志愿。

2.考生不得兼报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专业课加试科目在《辽宁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向考生公布。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省招考办。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的文科和理科数学考试科目,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各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考试科目为:

①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及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类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等八个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见附件2。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二)考试日期和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至17日两天。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时间

1016

1017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理化综合、

史地综合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时间     

1016

1017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一)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二)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民法   医学综合

14:30—17:00

英语

     



(三)考试安排和要求

1.我市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属地化考试”的办法,即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的区、县(市)参加考试。考点由各区、县(市)招考办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考号由省、市招考办统一编排,考务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2.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每名考生在考试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以表明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

3. 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全市将统一使用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系统实时监控试卷安全保密保管情况;统一应用考场电子监控录像网上巡考系统、手柄式金属探测器、移动通信屏蔽器等高科技手段辅助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全面应用成人高考考场语音同步指令系统、招生考试网上指挥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三、录取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医学类、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独划线。

(二)录取审批

1.学校按考生成绩,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向省招考办提出录取方案,经省招考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由招生学校向被录取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168信息台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正式录取的考生,学藉变动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

4.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和单科生。

(三)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教育部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辽宁省特大型工业企业: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7)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由市侨办、台办出具的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9)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烈士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0)边疆、山区、牧区(我省系指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系指康平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新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丹东市及所辖各县;少数民族聚居区系指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或工作证,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1)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2)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4)在部分高校煤矿工程类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中,采取单独录取办法定向招收煤炭企业优秀在职职工。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本人工作单位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15) 对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2.辽宁省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出具团省委和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后,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参加辽宁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110分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各专业)学习,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审查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参加辽宁省2010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80分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不含医学类各专业)。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审查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4)报考为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是45周岁以下,已经取得中专或中专同等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中青年技术骨干,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参加成人高考,择优免费进入成人高等医学院校专科、本科学习。此专业计划单列,定向培养,单独划线。

(5)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可以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对报考辽宁支柱和传统产业即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足时,可降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成人高等学校照顾政策审核工作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审验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考生健康状况由招生学校按专业要求负责检查。根据教育部规定,如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应取消录取资格。

2.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录取院校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录取新生的证书审验工作由录取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复查,证书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成人高考报名费每生10元。考试费为高中起点考生每生每科10元,专科起点考生每生每科15元

六、组织领导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

附件:

1.沈阳市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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