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立学校为主”难以实现
在实地的采访中,记者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在北京城乡接合部的少数公办小学里面几乎没有北京学生。南都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学校已经“被农民工子弟校化”了,北京本地的孩子反而很少。
外来人口主要集中在房租便宜的城乡接合部,这些地方的公办小学涌入了很多农民工子弟。北京学生的家长面对这种情况抱有很复杂的心态。往往会想方设法地将孩子送入其他地区的学校读书。“在一些城市家长眼里,自己的孩子是不能和打工子弟一起读书的。”刘文华表示。
祝敬可痛苦地对记者表示:“虽然如此,我也理解他们。如果我是一个北京家长,也不愿意让孩子在打工子弟为主的学校读书。”她认为,外来打工人员普遍生活压力很大,在城市打拼已属不易,在家中普遍对孩子缺乏管理,不经意间会形成一些坏习惯,孩子的学习状况也不太理想。
一所公办校的老师告诉记者,班上少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更难以融入学生的群体,他们感到被老师、同学歧视,心理上压抑,严重的有很强的自卑心理,性格大多内向,不容易与同学和老师沟通。
刘文华告诉记者,农民工子女绝大多数学习成绩处于“弱势”地位,也使他们在公立学校处境尴尬,部分人不得不选择“高兴进入,无奈退出”,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距离公立学校渐行渐远。
“但是,孩子是没有高低贵贱的。”在给孩子们打饭的时候,突然祝老师转身对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她的班上有40多名学生,11月24日中午他们吃的是西红柿鸡蛋豆腐汤,没有一个回家的,“家长太忙,我们要负责孩子的午饭。”
让孩子有学上,是城市农民工义务教育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近年来显现的一个现象是融入难。北京理工大学教育问题专家杨东平对记者表示:“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给他们安放一张书桌已不再是主要问题,更难的是融入,以新公民的心态融入城市。”杨东平认为,从城市公立学校的角度审视,“以公立学校为主”在相当多的城市难以实现,进入公立学校的农民工子女面临诸多困境。
打工子弟学校陷入困局
由于农民工子女全部转入公办学校并不现实,这让“非法”的打工子弟学校仍然活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
几经周折,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五环外的奶西村,东北人崔克中在这里办了一家名叫文德的打工子弟学校。和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一样,周围是大片的拆迁地。从这个地方到北苑城铁站要经过一大片没有柏油路的荒地。
崔克中租的校舍是原来村子里的活动基地,两排平房,院子里有假山。相比很多学校,这样的条件还算可以。11月25日晚记者见到他的时候,他刚开一辆旧的面包车将一些要求接送的孩子送回家。当然这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服务。
崔校长原来是沈阳一所大学计算机系的老师,觉得做教育是一件有意义的事,辞职后开始办打工子弟学校。但是他做了几年后才发现:“这也是一个不简单的江湖。”
目前他的学校仅有200多名学生,这在打工子弟学校里规模不大。他对记者表示,办学校的校长未必都懂教育,盈利是第一位的。正是因为大量农民工子女无法顺利入学,这就带来了一定的盈利空间。一些人从老家带来了老乡亲戚就开始办学,资质很差。
在自己的学校走上正轨的时候,崔校长将学校交给一个生意人打理,自己去哈尔滨做生意,结果一年后,原本400人的学校只剩下了不到200学生。“他拖着不给老师工资,老师都走了,我真被坑苦了。”
他告诉记者很多打工学校条件比较恶劣,管理混乱,老师的素质也良莠不齐,“有些老师为了拿奖金,甚至考试的时候就把答案写在黑板上,这样的教育方式别说传授知识了,孩子做人都成大问题。”
令他们头疼的是拆迁问题,由于没有合法的办学资质,他们随时有被取缔的风险,一般来说,他们不会被取缔,只有在这片需要征地的时候才会被轰走。对于一些抱有短期眼光的地方政府来说,经营征地是创收,而留着这些学校则是负担。
在他看来,打工学校的师资力量也参差不齐,有的是有几十年教龄的退休教师,也有从未有任何教学经验的地方师范学校毕业的应届生,还有一些是曾经的代课教师,由于无法转正或工资太低而外出打工的。对于他们来说教书工作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流动很快,教学质量问题十分突出。
一项调查显示,打工子弟学校学生的平均成绩与公办学校相比要相差10多分。这些学校的学生成绩,低年级平均80分左右,高年级平均60~70分。
管理、资质、人员流动、频遭取缔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让多数打工子弟学校深陷多重困境。公办学校进不去,民办学校问题多多,那么夹在中间的这些孩子何去何从,对未来城市造成不良影响的隐患如何消除,仍是一道待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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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为主”原则
尽管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书桌也许并不算安稳,但是在多方参与努力下,目前,从政策上,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可以为农民工子女安下一个书桌。根据中央的有关政策,对于打工子弟教育采取“两为主”原则。一、以公办学校为主;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
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国务院文件要求,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国务院文件在重申“两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做好统筹规划;二是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三是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
此外,国家还有相应的政策引导,让各地更重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时候,只要符合当地政府设定的合理的条件,就可以和城市当地的孩子一样接受平等的、免费的义务教育,不能再向这些孩子收取额外的任何费用,比如“择校费”等等。可是各地政府执行情况不一,问题并未完全解决。(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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