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11日电(记者毛咏、刘兵、王大霖)记者从新疆教育厅获悉:自治区从2003年8月开始实施“两免一补”政策,56个贫困和边境县的200多万名农村贫困小学、初中生和部分城镇贫困学生因实行“两免一补”(免除课本费和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方式,受到免费义务教育。
据了解,自中共十六大以来,新疆用于中小学“两免一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二期危房改造、二期义务教育、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建设的教育经费投入支出就达到430亿元。2009年,自治区又从地方债券资金中安排20亿元,专项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巨大的资金投入为新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新疆62万城市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也免交学杂费,这是新疆实施义务教育中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共涉及全区城市和县级区的441所学校,其中公办学校377所,受益学生人数为56.7万人;民办学校64所,受益学生人数为5.3万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用。
2009年春季开学后,新疆鄯善县3500多名高中生无需再交学费,读书求学变得更为“轻松”。新疆鄯善县教育局制定了《高中免费教育暂行规定》,在全疆首先开始了12年义务教育,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家庭的高中生还免除住宿费,此举进一步减轻了学习负担,提高适龄青少年就学率。
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内地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自1997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辽宁、江西等8省市和15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与南疆四地州建立了教育对口支援关系。2000年4月,国家启动了“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安排山东对口支援新疆教育工作。山东省积极选派支教教师、实施“山东援疆教师培训工程”、安排地市对口支援新疆18个“两基”攻坚县。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间,新疆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向社会累计输送毕业生79.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接近50万人。新疆已形成小学、中学、高等教育齐全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截至2008年底,全疆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076所,在校学生440.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7.4%;专任教师28.4万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占41.7%。全疆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9年。同60年前相比,新疆的学校数增加了5.8倍、在校生增长了21.7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增加了252万人,专任教师数增长了35.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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