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6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30号)文件精神,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具体承办的2009年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于六月始,陆续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面向当地符合条件的招标采购人员接受考试报名。
首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共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个科目。目前,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已经开始公布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布置有关考试报名、设置考点的相关工作,山西、江西、福建、安徽、贵州等省人事考试中心已正式面向本省启动考试服务工作并接受网上应考报名。其他各省也将在当地发改委会签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后发出通知,报名时间将集中在六月至七月间。
报考人员要求是取得有关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的学历、学位,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相关年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体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按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师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发行、考前培训工作由各地推荐的培训机构负责。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的具体情况,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的招标师专栏查阅。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职业资格部同时接受相关考务、教材征订和师资培训等咨询服务,并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指导、监督全国招标师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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