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高校职校奖助学金政策,要求学费住宿费5年不涨
本报讯 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助学金的范围,过去只有低保家庭、优抚家庭等困难家庭学生才能申请助学金,新规定则有望使助学金全面覆盖中职校所有学生。
另外,北京市中职校政府奖学金制度也将正式建立,对品学兼优、职业技能水平突出的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奖金为每年每个学生2000元,奖励面为学生人数的5%,经费将由市财政负担。
日前,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北京市将进一步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
分3等对中职生发助学款
据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提高中职学生受助比例是今年对中职学校的一项新政策。今年起将设立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3个层次对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发放助学款。据市教委对全市157所中职学校调查显示,2007年农村户籍学生有12万余人,占在校生总数的57%;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有5400余人,占总数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立
2007年开学后,国家励志奖学金也将开始设立,该项奖学金将资助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高职学校优秀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学费住宿费5年不得涨价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学校收费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坚决制止乱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将继续加强,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市教委同时要求,各高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10%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中等职业学校也要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上述方面支出,重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中享受三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学生中的困难学生。(记者 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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