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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项目
第一节 重点工程
1、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建设省文化馆新馆、省戏校新校区、南京图书馆储备书库、南京博物院朝天宫库房效能提升及南迁文物展示馆、南京市艺术小学(南京小红花艺术团)新校、苏州第二图书馆、常州市文化广场、镇江市文化新四馆、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戏曲园)、盐城串场河文化集聚区、连云港新世界文化城等。
2、文化畅通工程。结合“宽带中国”、“智慧江苏”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推动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以省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为龙头和重点,加快公共文化设施馆藏资源数字化,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不断提高文化资源的供给能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古籍整理、保护与阅读传播数字化工程。推进全媒体传输服务平台建设,保障数字文化资源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全面实现城市主城区图书馆通借通还“一卡通”。
3、精准惠民工程。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跟踪反馈机制,采用“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和惠民投入的“精准到位”,把文化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群众。在文化设施建设、产品供给、活动组织等方面,聚焦群众需求,吸引群众参与,提升群众享受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各级政府开展向群众发放文化惠民卡试点,将文化消费选择权交给群众,引导文艺院团、文化企业等按照群众需求进行创作、生产,进一步活跃文化消费。开展常州“文化100”大型惠民行动、徐州“舞动汉风”惠民演出等。
4、人才基地建设工程。支持省文化馆培训文化普及人才、省戏校培训艺术专业人才,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发挥省文化馆在基层文化人才培训、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方面的龙头作用,将其建设成为全省文化普及人才培训基地和群众文化示范基地,升格为国家一级馆。发挥省戏校在舞台艺术和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方面的龙头作用,将其建设成为全省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升格为高等艺术职业院校。
5、重点投入剧目工程。每年遴选出3-5部重点剧目,采取项目制投入模式,由省文化厅担任出品人或省文化厅与地方政府合作,省财政重点投入,或与地方政府联合投入,重点打造优秀作品。
6、美术创作重点作品工程。组织江苏优秀画家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美术作品,并由省美术馆收藏。
7、艺术创作源头工程。由省剧目工作室实施,从作者和剧本两个创作源头入手,开展优秀戏剧文学剧本征选,每年推出一批优秀剧本,并积极推动投排。
8、近现代江苏美术研究展示工程。开展1840年以来江苏美术大师大家研究,举办江苏名家名作展览,出版研究画集、文集,2020年在全国巡展。
9、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工程。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更好地发挥促进创意孵化、加强人才培养、推进产业融合、建设服务平台、培育文化品牌等功能,推动其转型升级。支持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文化产业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园区。
10、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推进工程。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发展。根据文化企业特点和资产特性,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文化金融合作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11、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以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基础,推出特色鲜明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特色文化产业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服装、生活日用品等领域融合发展。引导实施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举办“互联网+动漫”创新趋势峰会、全省家纺创意设计画稿交易会,打造西游记文化产业园、古淮河·西游文化旅游产业园、里运河文化长廊、镇江长江路文化旅游特色街、盐城汽车博物馆等。
12、小微文化企业支持工程。研究制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办法,解决小微文化企业在创新、成本、融资、人才等方面的困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建设众创空间、扶持文化创客,培育更多文化市场主体。
13、文化消费促进工程。鼓励文化企业建设运营文化消费场所,推进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扶持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利用移动新媒体及时提供文化消费信息,激发消费意愿。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各级政府发放文化惠民卡,采用实名制文化消费优惠卡方式,通过手机、互联网等渠道便捷下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和互动式服务,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力求惠民投入“精准到位”。同时,依据消费数据分析引导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