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工作
深化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江苏对外文化整体形象的策划和推广,明确对外文化交流的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及重点项目,打造“精彩江苏”品牌。坚持文化走出去与价值传播相结合,挖掘、阐发和传播江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价值。以我友好国家和江苏国际友城为重点,突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江苏友城,以国外受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易于理解的语言,搭建展示和体验并举的综合平台,探索国际表达的最佳方式。广泛借鉴吸收世界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引进国外文化艺术精品。发挥江苏特色文化优势和对台文化交流基地作用,推进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重点面向港澳台普通民众特别是青少年。
促进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用好用足国家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的相关政策,完善江苏实施细则,重点推动工艺美术、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合作,实现由以交流为主向交流与贸易并重的转变。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外受众特点和文化消费习惯,代表“精彩江苏”品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商业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不断扩大贸易份额。建立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数据库,推动更多文化企业和项目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支持文化企业参加演艺交易会、文化博览会等境内外国际性文化展会,拓宽对外文化贸易渠道。推动有利于中小文化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载体建设,建立一批省级文化出口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文化领域投资合作,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壮大境外业务。
形成打造“精彩江苏”工作合力。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合力打造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的“精彩江苏”品牌。将各地区域文化品牌纳入“精彩江苏”总体框架,统筹推进。借助并用好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平台。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横向合作,重点推进长三角地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资源互通共享。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鼓励更多有资质和潜力的社会组织、民营机构和企业参与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支持更多有经济实力、贸易经验的民营企业从事文化贸易,加强国际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重大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7、健全文化人才培养机制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把握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性,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基层文化骨干等队伍的建设工作。重点做好面向基层、面向剧团、面向百姓的文化活动策划人才、组织人才、专业人才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举办文化管理人才、文化专业人才、基层文化骨干等培训班,注重普遍轮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集中培训、在职学习、挂职实践和业绩考评相结合的培养格局。
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培训和使用机制。依托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各艺术学校、各级文化馆的作用,加强高层次人才、重点专业人才、基层文化骨干的培养。重点培养善于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文化管理人才;培养不同领域不同门类、国内一流、业内公认的文化专业人才;培养擅长文化企业经营、熟谙文化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产业人才。以委托培养、公开招聘、业外引进等方式,培养一批创新型、复合型、科技型文化人才。
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面向全社会的统一、规范、科学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文化人才宣传推介力度,支持中青年优秀人才举办个人专场展演展览。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奖励,对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