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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一)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完善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建立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与防灾预警系统。组织编制并实施《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监测和防灾预警体系。进一步研究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机制。全面实施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重点推动朱子文物、林则徐文物、严复文物等名人系列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加强涉台文物的管理和利用,打造一批以涉台文物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村落和建筑群的综合展示利用项目。全面推进三明万寿岩遗址与武夷山汉城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积极探索大遗址保护、展示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文化遗址对游客开放,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体验精品。实施“记得住乡愁”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计划,颁布实施《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县域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利用工程,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组织实施18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加强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博物馆保存环境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打造一批精品展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管理,切实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国有博物馆馆舍建设基本达到《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红色文化、船政文化、福建书院文化、畲族文化、闽都文化和陈靖姑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大对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的挖掘和弘扬,努力培育一地一品一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建设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国家、省、设区市、县(市、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整体保护。重点加大对面临生存危机的传统戏剧、传统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实施抢救性记录工程,组织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字化保护,继续推进《福建文化记忆》数据库群建设,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数据库”“闽台宗祠文化资源数据库”。推进“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建设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推进“福州漆艺(福建脱胎漆器髹饰技艺)”“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技艺”“南戏(梨园戏、莆仙戏)”“木偶戏”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设。征集、整合和利用乡规民约、祖训家规,组织民风民俗、民间传统技艺系列展览展示活动,传播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开发形式多样的旅游体验产品和伴手礼商品。扶持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对外宣传交流表演团体,积极开展各种宣传展示活动,提升福建文化遗产在海峡两岸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