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1-07 15:49:2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财政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污泥处理处置 全生命周期管理 疏干排水 征收标准 征收范围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四条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第六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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