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农业信息预警)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4:36:4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业农村资源 农业信息预警 农业部 部门预算 农业市场化 农业信息化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8

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

(农业信息预警)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本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现有农业信息体系基础,加强农业部门基础数据建设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采集体系,提升农业信息采集水平,全面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业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推动完善农业市场热点快速报送机制,加快构建中国农业展望和强农惠农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的研究分析平台,探索建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评价体系,提升服务宏观决策和引导微观生产经营的水平。2015年农业信息预警项目的重点是:加强农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国家基础农业数据公共平台。开展农业市场化、信息化战略研究,统筹规划我国农业市场化信息化中长期发展目标;强化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市场信息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采集体系,根据产业布局和产品布局合理调整信息采集基点,调整调查频度,提高数据质量,构建涵盖种植意向、生产进度、投入产出和市场动态的信息采集体系,并大力加强应急信息采集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加强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分析,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市场异动,强化农产品市场重大热点问题研究,拓展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进中国农业展望工作;加强对国内外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模式进行系统研究,探索建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方法;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项目内容

(一)农业市场化信息化战略研究。围绕我部重点工作,加强农业市场化和信息化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强化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市场信息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农业综合统计与意向调查。根据我部现有调查制度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定期报表,掌握生产意向及生产进度信息,开展农业与农村经济分县卡片年度调查。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强化成本调查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调查员的指导培训与工作保障;根据农作物生长季节特性灵活调查有关投入和收益信息,提升成本收益调查对国家政策的支撑能力。结合目标价格政策改革试点增加棉花、大豆、油菜籽、食糖等品种调查频度,扩大调查范围,开展业务培训,进行目标价格监测。

(四)农产品价格调查。构建常规调查与应急调查相互补充的物价调查系统,提升现有农业物价基点调查工作水平,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批发市场信息采集力度,扩大采集覆盖面,提升数据的代表性。开展生产者价格采集工作,完善价格监测链条。

(五)农产品市场预警分析与综合会商。选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品种构建协同研究团队,及时、全面监测农产品各环节动态数据和信息并组织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开展重要农产品平衡表、价格形成机制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市场形势分析会商,对主要农产品市场进行预警调控。

(六)信息发布与服务。按照《农业部经济信息发布日历》制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固定发布窗口,及时发布农业监测预警信息,努力扩大信息覆盖面,面向政府、企业、农户提供服务。组织专家就市场热点问题及时撰文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

(七)中国农业展望。加快建立完善中国农业展望工作制度,召开2015年中国农业展望大会,扩大国际参与,强化国际影响。组织研究并发布《中国农业展望报告(2015-2024年)》,从稳定农产品市场和促进农民增收出发,适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农业展望方法与模型研讨和农业热点问题专题研讨。

三、实施区域

各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业务支撑单位,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

四、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应用于开展农业信息预警工作所发生的各种交通、差旅、会议、培训、数据购买、系统开发和调查补助等支出。

五、申报条件

1.承担农业部监测预警工作任务的各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2.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

3.农业监测预警工作业务支撑单位及有关科研院所。

六、有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开展农业信息预警工作所必备的人员、机构、制度等条件,能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各实施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程序组织申报,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

3.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挪用、截留、挤占,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七、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8—1),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统一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csxxc@agri.gov.cnscsyxc@agri.gov.cn

联系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信息统计处010591915615919153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

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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