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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 900余个,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跨越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入海河流众多,有鸭绿江、辽河、海河、黄河、长江、珠江等1 500余条河流入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草床、海岛、海湾、入海河口等多种类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资源环境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全面掌握我国管辖海域环境状况,2013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对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入海污染源、海洋功能区、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开展了监测,布设监测站位8 700余个,获取监测数据250余万个。
2013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海洋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15%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约1.8万平方公里海域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海洋生境退化、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