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前段时间,首届中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峰论坛在广州举行,钟南山院士连发“警告”——广东的老龄化程度尤为显著。据估算,过去10年间,全国共增加了7000万老年人口,其中广东便增加了1000万,占到了全国的七分之一,增长率是1.9%,是全国水平0.57%的三四倍。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养老服务资源紧缺。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有关部门出台通知,为解决养老难支招,都值得“点赞”。不管通知中所说的“养老服务设施”是建设养老院,还是配置健身设施,利好都是可以预见的,前者能弥补床位缺口,后者可以强身健体,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具体到实施过程,主要有两点还需厘清。首先,目前各城市寸土寸金,地王纪录不断被刷新,卖地成了创收主力,仅凭一纸“通知”,如何能让各地认领指标并且落到实处?需要加强政策的力度,防止“软执行”。其次,通知规定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而又说“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限期开辟养老服务设施”,限期是多久?这样的口子不开为好。
当年为了解决城市入园难,有关部门出台规定,硬性要求开发商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配套幼儿园,且要求“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否则相关部门将不给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因为政策强有力,保证了实施效果,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不妨予以借鉴。 (李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