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将全面升级 四年后摆脱垃圾围城

2013年09月17日09: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污泥 城市湿地 意见 城市管网 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燃气 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排水 生态园林建设

确保政府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如何保障?

《意见》提出,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

在确保政府投入上,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城镇污水管网专项等现有渠道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确保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在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上,应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政府应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政府成为责任主体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住建、国土、交通、财政、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如何才能防止“九龙治水”?

《意见》指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保持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性、系统性,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杜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现象。

城市人民政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纳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报记者陆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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