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探索创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2013年08月06日09: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天津 探索 农民 土地 流转 入股 粮食 合作社

    (原标题:膀不动腰不弯就把粮田种——天津市创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探索)

7月底,记者来到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岳家庄村,在一望无边的玉米田地上,有三台拖拉机在纵横驰骋,施肥中耕。这个村的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了天津市静海县祥福园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共集中流转了3000多亩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

天津市静海县从2012年开始,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托村级组织或农村能人自愿组建这样的新型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静海县委书记冀国强说:“我们计划每年发展10个土地流转合作社,每年流转土地10万亩以上,力争到2016年,全县有50万亩高标准粮田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生产,高效化经营,确保全县80%以上的农民从中受益,实现就业增收。”

采访中,天津市委农工委书记、市农委主任张国庆这样评价:“静海县的试点做法,很好地回答了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如何让粮食种植走向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更好地保障城市农产品供应、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问题。不仅实现了经济效益,而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是我们基层干部走群众路线的一个抓手,增强了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还促进了乡风民风和谐。”

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就业增收

位于天津市西南部的静海县,地处九河下梢,拥有耕地100万余亩,人均占有耕地2.1亩,主要生产小麦、玉米、大豆和各种蔬菜、水果等。静海县同时围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区、区域物流中心、健康产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这一总目标,实施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和农民居住社区“三区”统筹联动发展。这里的广大农民已经进入工业文明的行列,逐步摆脱了对土地的依赖。以大邱庄镇为例,目前全镇总投资130亿元正在加快建设以宅基地换房为核心的200万平方米的示范小城镇,全镇26个村街农民在陆续搬进新居。工业已成为该镇的支柱产业,占到经济总量的87%。

“天津城市化和工业化不断推进,加之农村的土地分散在各家各户不成规模,年轻人都去工厂上班了,农民逐步住进楼房,将来谁来种地、怎么种,天津的农业现代化如何实现,这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同时,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如何运用好土地财产来增加农民的收入,这也是我们当前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内容。”谈起这项探索的缘由,天津市农委经营管理处处长陈汝军如是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利用农业机械化实现土地向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流转,保障进城农民的基本生活——吃粮食和蔬菜。并且解放出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愿意继续务农的可以到合作社打工。土地流转后也利于与大公司合作搞农业园区。”采访中,静海县农委主任王凤水说。

还是在今年4月12日,当记者来到静海县西翟庄镇顺民屯村中药基地的200亩地块时,几台1354大型机械牵引着深松旋耕机、平整机作业,不一会儿半扇地就深松平整完了。

在大型机械作业的现场,围拢了三三两两的农民,已经不用做农活的村民,闲下来时会看看自己入股的土地,关心一下合作社的耕作情况。

记者问其中的一个村民,怎么这样闲?“入社以后,嘛也不用干了,都机械化了我干什么?我可以干点儿别的,打工啊都行,再挣一份钱。干点儿挖沟栽树的活儿,一天也能挣70元。”农民张连发说,“这地就在眼皮底下,来看看方便也放心。”

这个村村民以土地入股,共集中流转了4300亩土地,大部分用来种粮食,眼下合作社已收获的这季麦子平均每亩收益500元,保守估计玉米这一茬一亩也能挣800元,“两茬平作”每亩共有1300元的收入。村民刘海池说,他家5口人、原有9亩多地,入社前自己种棒子、豆子,一亩地一年收入800多元。入社后他先拿到了每亩保底收入500元,年底合作社每亩的新增收入800元再按70%分红,这样他一亩地一年能拿到千元以上。最主要的是他现在自己不用种粮食了,他又包了20亩地种金银花药材,估摸着一年能挣5~6万元。据了解,这个村成立合作社前一般包地每亩300~400元,要是包给外地种棉花的,每亩也就280元。

“膀不动、腰不弯,就把粮田种”,现在在静海县这片改革的热土上,有成千上万的农民摆脱了祖祖辈辈传统的辛勤耕作,以股份的形式拥有着土地,享受着机械化、规模化带来的收益。目前,静海县在大邱庄镇和西翟庄镇指导建立了12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在总共9万亩的土地上共集中流转了4.8万亩,带地入股农民占到总数的53.4%。

下一步静海县将在全县全面推开,各乡镇都要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联合社,并做大做强原有试点。每个联合社作业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带动周边村建立由村两委领办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联合社负责土地的生产经营,合作社负责土地流转和管理的机制。

静海县农委主任王凤水说,初步计算联合社如果按“两茬平作”种植每亩纯收入1300元,保底分红500元后,剩余的800元按70%进行第二次分红,20%做公共积累,10%作为联合社管理者的奖金。这样每年1万亩地的公共积累达到160万元,五年就是800万元,能将机械设备全部更新一遍。管理者每年有80万元的奖金,也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这样再经过几年努力,就能把全县80%以上的土地都流转集中起来。

实现经济效益—— 节本增效

在天津市民强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机库里,摆放着深松旋耕机、平整机,还有施肥的、打药的各种农机,一应俱全。该合作社还建设了粮仓、晒谷场等基础设施。

试点的合作社实行自主管理基础上的“五统一”,即统一机械化耕作,统一农业投入品,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产品品牌注册和“三品一标”认证,统一产品销售。

像记者看到的顺民屯村统一耕作的中药基地,通过整理沟渠,去掉一些沟埝,统一打机井、做暗管,将近200亩的土地增加了30亩。据了解,静海县试点的土地流转合作社,通过合理地规划和整治土地,土地面积普遍增加了10%左右。

岳家庄村成立的合作社,共集中流转了3000亩土地,今年开春一次性购进化肥270吨。合作社负责采购的王福忠说,“当时我们买的数量大,厂商直接按批发价销售,每吨比以前村民自己购买节省了100元。”该合作社只化肥一项总共节省了近3万元,像籽种和各种投入品都有不同程度的节省。同时投入品的统一,有效地控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天津市东平舒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由村“两委”领办的,2007年成立,全村464户全部带地入社,共同出资300万元购买了农机具。通过机械化规模耕作,实施了深松、秸秆还田、免耕播种等新技术,不仅改善了土壤地力,还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社员每亩净收益达到1952元,而周边地区农户个人种植,一般由于受水利资源限制,一年只能种一茬,每亩收入也就800多元,还不算个人劳动成本。全村有200多剩余劳动力创办了企业或到二三产业中就业,全村人均增收1800元。同时,由于村里秸秆还田技术的应用,使得村里没有了牲畜和柴垛,改善了村容村貌。

为提高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确保“旱涝保收”,试点合作社对土地和水利设施进行综合改造,有些还投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并通过提取公积金的形式续存公共积累应对市场波动,实现“以丰补歉”。

在创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农民对这类新生事物虽有期待,但也有顾虑和怀疑,王凤水说:“农民往往只愿意以承包地入股,不愿以现金出资,而且习惯了‘上打租’,即年初先要求保底分红,加上合作社先期要平整土地,购买生产资料、农机具,修建粮仓、晒谷场、机库等给合作社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还希望能争取到政府部门一定的政策支持,解决好合作社组建初期自有资金不足的困难。”

取得社会效益—— 固本强基

天津市农委经营管理处处长陈汝军说:“由于土地承包法里没有专门规定,所以现实中很多地方土地流转了不备案,使得政府往往不知道土地流转到了什么地方,而将来出了问题又找到政府。我们通过试点,在乡镇经管站里都形成系统的土地管理程序,跟农民定章程、签合同、存档备案,一旦有纠纷就便于处理,形成了对土地承包和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天津市农委和静海县农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设立导则,配套制定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土地入股制式合同,以及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静海县试点的12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中,有9家是村委会领办的,3家是能人领办的。像岳家庄村和顺民屯村成立的都是村“两委”领办的合作社,形成了“村‘两委’+农民合作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

“农村能人+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农村能人发起设立,一般合作社所需农机设备按每1000亩地配套50万元设备标准,由能人出资购买,合作社统一管理。如天津市静海县盛农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予入社会员每亩500元的保底分红,盈余部分950元提留20%作为合作社经营者收益,也就是每亩190元收益;80%为股民共有资金,包括股权分配和提取公积金。该合作社实现2000亩土地集中耕作,农村能人每亩地收取200元耕作机械费,扣除油费、人工费及折旧等费用80元,单季每亩利润120元,耕作2000亩土地,“两茬平作”每年机械费收入48万元,再加上按规定提留的20%收益38万元,农村能人每年利润可得86万元,实现了农村能人和入社农民的双赢。

现实中,往往有大户长期包地与农民争地的情况,如果遇到农产品涨价等突发情况会带来很多矛盾。据了解,目前静海县的大户从农民手里包地,便宜的只有280元一亩,而农民加入合作社,每亩保底分红就是500元,还有二次分红,所以很多发包给大户的农民都打算要退地,明年加入土地流转试点行列。王凤水说:“农民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会逐步取代大户包地的情况,农民带地入股,永远是股东,一直受益,是一个好的模式,这样有效解决了大户与农民争地的矛盾。”

从静海县试点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看,不仅实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带来了很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民风和谐。天津市农委巡视员兼副主任张世纬认为,首先合作社持续稳定经营,这类合作社由于是全村农民以土地入股规模经营,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过去因农户承包地的频繁调整引发的纠纷,消除了农户间因承包地块边界不清、相邻地块种植不同品种、使用不同病害防治方法等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其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在共同议事的过程中,农户之间加强了沟通,促进了融合。总之,由村“两委”班子领办、全体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对构建和谐农村非常有利。

由村“两委”班子领办的合作社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是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张世纬说:“村‘两委’班子是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结构中最基层、最关键的环节。过去农民田里种什么,农民一年四季干什么,村里很少管,也管不了。时间长了,干群关系就越来越淡漠了。村“两委”班子直接领办合作社后,干群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村干部对合作社发展的好坏、农民受益的多少直接负责;多数村干部还兼任农机手,亲自下地一身土、一身汗地给农民耕作;农忙时合作社尽量雇佣本村农民打工,村干部直接分配并组织劳作等等,干群之间联系得更紧密了,为群众谋利益这句话就更多地落在了实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权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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