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中国频繁遭遇“双反”的警示
尽管笔者判断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将会以妥协的方式终结,但是欧盟频繁的“双反”以及其他保护主义措施已经对中国的出口产业造成了伤害。目前光伏行业不仅风光不再,而且陷入全行业亏损。这对我们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汲取教训:
其一,中国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全球宏观的视野,还应有长远的市场预判。不能够只看眼前的市场状况,将特殊原因火爆起来的市场需求当成长期的发展趋势而盲目投资扩大生产能力,最终将导致严重的产能过剩。
第二,中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不能扎堆竞争,竞相削价。这不仅不能获得本应获得的利益,而且还可能将一个国家或者区域的市场“撑爆”,引起对方的保护主义措施,最终中国企业将被迫撤出该市场。各个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会应该承担起协调和管理职能,必要时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设置技术门槛,以分散市场的集中度。
第三,欧盟的光伏“双反”提示中国政府需要在新的世界经济形势和格局调整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对出口商提供优惠的政策。这一政策已经越来越容易成为外部保护主义措施的借口。我们需要将对出口商和生产商的补贴转向消费端,通过补贴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使生产商不再到国际上削价竞争。这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其他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而且符合十八大提出的扩大内需战略导向。
(作者为上海欧洲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