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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日,央视《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周刊》播出《黄河大桥的“回归”》。10月8日开始,已经收费26年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不再收费,但实际上,这座桥1996年就还完贷款了。
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一方面,经营企业从地方政府批准的高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上获取收益,用来再投资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及弥补财政经费等。———2008年审计署审计报告
南都讯 昨日,央视《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周刊》播出《黄河大桥的“回归”》。10月8日开始,已经收费26年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不再收费,但实际上,这座桥1996年就还完贷款了。从1996年一直到2012年,一共多收了16年钱,仅1996年到2008年就多收了14 .5亿元,这些钱都哪儿去了?2008年被审计署点名批评后,收费依然故我,为何在此时又突然免费了呢?背后另有玄机吗?
据大桥经营方中原高速的年报显示,河南省政府正是中原高速的实际控股人,延长收费的手法则是将“还贷性收费”悄悄变成“经营性收费”,然后投入房产等其他领域。
郑州黄河大桥1986年建成通车,是连接黄河南北两岸的交通大动脉。货车司机徐绍文说,他每天拉货都要从这里走一趟,一天中最大的支出就是交过桥费,“一趟45元,一天一个来回就是90元,一个月下来就是2700元。”现在免费了,他一年就能省下3万多元。“这3万多要算成油钱,我烧三个月都烧不完。”
2008年初,审计署报告曾点名批评,郑州黄河大桥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违规收费达14.5亿元。但大桥收费依然故我。
时隔3年,国家大力度严查各地路桥超期收费问题,交通部、监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手调查,要求一年时间必须解决。迫于不断的压力,河南省政府最终不得不发出公告,结束长达26年的郑州黄河大桥的收费。
而中原高速的股民对于黄河大桥免费的消息却是牢骚满腹,因为中原高速将因此损失年营业收入的10%。因此,拿出多少财政资金来补偿一家上市公司的损失,就成了河南省交通厅目前仍在研究的问题。
本不该盈利的公共设施,进入到资本市场去赚取利润,再去建设更多的公共设施,而想要收回,还要拿出财政资金补贴,这来去之间的利弊,恐怕就让人很难说得清楚。
追问
审计署四年前点名批评 为何能扛到现在?
实际上,16年前,郑州黄河大桥就已还清全部贷款。2008年初,郑州黄河大桥被国家审计署点名批评:“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违规收费达14.5亿元。”
2008年审计署报告都敲打过他们,为什么能扛到现在?
在中原高速最新的年报中可以看到:2011年河南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原高速45.09%的股份,是实际控股人;而河南省人民政府又100%拥有河南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既是中原高速实际控股人,又是公益事业的维护者,拥有双重身份的河南省政府,在审计署的点名批评后,并没有取消大桥收费。
当地政府拿出2004年国务院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如果按经营性公路计算,郑州黄河大桥转为经营性大桥后,还可以继续收费不超过25年。当地官员曾说郑州黄河大桥可以收费到2020年,正是以此为据。
“还贷性收费”怎样悄悄变成“经营性收费”的?
郑州黄河大桥是怎样由“还贷性收费”变成“经营性收费”的呢?
1986年,河南省政府拨款1亿多元,贷款7100万,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建成通车。十年还贷,再加四年经营性收费,这座大桥似乎已可以回归公共服务的本源。
但在2000年8月,河南省交通厅却以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资产作为家底,组建成立了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年12月,该公司又以最大股东身份,入主新成立的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中原高速进入A股市场,至今仍是河南省交通行业唯一的上市公司。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就这么几经转手,成为了资本市场上的优质资产。
究竟是公共服务还是资本市场上的垄断利润,这座黄河大桥的性质,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让人捉摸不透。中原高速,也在自身的扩张中,逐渐涉足房地产等其它与交通没有任何关系的行业。
免费之后就没人管理了?
在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免费之后,人们突然发现,管理好像也松下来了,严禁上桥的三轴以上货车甚至超重、超限车辆在桥上旁若无人地一律畅通无阻,这场景让人看着担心,本来桥就老化了,这管理再松下来,危险岂不上升?
郑州黄河大桥身世
●1986年建成通车,河南省政府拨款1亿多元,贷款7100万。
●1996年还清全部贷款。
●2000年8月,河南省交通厅以该桥资产作为家底,组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2月,该公司又以最大股东身份,入主新成立的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中原高速进入A股市场,并涉足房地产等非交通领域。现有两个房地产公司,参股了一个信托公司、一个银行。
专家说法
过桥费投入其他项目不合理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我看中原高速就有房地产公司,它有两个房地产公司,它还有一个信托公司,参股了一个信托公司,参股了一个银行。从市场上募集的这笔钱本来是应该建高速公路的,结果它把这笔钱投入到其他事业当中去了,这是不是合理?我认为是有问题的。我今天查年报还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它有几个房地产公司是亏损的,那就相当于说把高速公路上获得的这笔钱,投入到亏损的事业当中去,这可能更加不合理。
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应公开相关信息
中国公用事业专家、《公权市场》作者徐宗威:国务院有《政务公开条例》里面专门有一条,涉及到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的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要求公开它的相关信息,你的成本是什么?你的人工费是多少?你的维护费是多少?有利润产生的时候,你的投向是什么方向,如果是用在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那没问题,大家都会很赞同。问题就是可能会有一部分资金,大家很担心是不是转移到其他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