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出台天然气价格指导意见

2012年06月06日09: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定价机制 城市配气 价格约束 定价方式 指导意见 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 经济参考报 时间窗口 价格水平 门站

覆盖全产业链的新定价机制呼之欲出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继去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广东、广西试点之后,今年这一改革有望继续扩大。《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期正就《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各地小范围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进行座谈讨论。与两广的试点相比,新一轮的改革拟从上游扩展至全产业链,而且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上下游联动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并在全国推行。

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广东和广西开展天然气价格试点,将以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方式改为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式,由各省统一制定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两广的试点改革方案只是确定了省门站价格的定价机制,但从省门站价格到消费者还要经过省网公司、市网公司、城市配气公司等好几个环节,这些环节的定价机制并未确定。而且现在上游实行可变动价格,而下游价格的变动却要经过较长周期的听证审核,上下游的价格传导无法顺畅进行。”参与意见征求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在《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发改委拟确定一个覆盖全产业链的天然气定价机制,类似于成品油定价机制,设定价格调整的幅度窗口、时间窗口等各项条件,只要条件满足就可以调价。

记者了解到,在向各省物价部门和个别燃气企业就这一机制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因为利益诉求不同,各方争议很大。以定价方式而言,成本加利润是顺推,也就是从上游向下游进行顺价调整,这样对上游没有价格约束。而市场净回值法是倒推,即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的综合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终端价格,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这对下游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定价机制确定的过程就是各方相互博弈的过程,都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燃气公司不想上游提的太频繁,所谓调价就是涨价,上游涨价由发改委来确定,但下游还要走很多复杂的程序。而上游又不希望下游价格卡得太死,特别是在进口气价涨量增以及成本上涨的情况下,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相关人士解释称。

他同时指出,由于价格承受能力高,市场净回值法在东南沿海地区试点是有效的,所以下一步将向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推广,但这种方法在全国来说是不太适用。所以为了能在全国推行,且平衡各方的利益,“综合、稳定”将是未来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流路径,也就是说,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天然气定价机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也认为,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能够相对灵活调整机制的天然气定价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天然气价格的形成肯定要从单个气田、点对点的定价机制逐渐过渡到有比较完善的多气源、管网系统的定价机制。但天然气成本很难真正核算清楚,只能在首先制定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况下,逐步完善定价机制。

“平衡各方利益并不容易,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分步骤进行。净回值倒推法以及峰谷价浮动、上下游联动等方案都可能只是一个过渡机制。”上述权威人士称。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