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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4月17日讯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正式实施《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航空旅客需缴纳民航发展基金: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
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地区(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航班的旅客(以下简称“航空旅客”),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使用中国航线资源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运输企业和从事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企业(以下简称“航空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按照暂行办法规范要求,航空旅客须按照以下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
(二)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
但办法同时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航空旅客免征民航发展基金:
(一)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
(二)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的乘机儿童;
(三)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