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记者昨天从北汽、首汽等多家出租车公司了解到,此次燃油附加费再涨1元之后,并未启用新面值的燃油附加费发票,1元面值的发票仍将沿用。今起,司机每运次将向乘客提供3张《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每张面值1元)。考虑到发票需求量可能明显增加的情况,出租车公司将向税务部门领取更多的发票,并及时发放给司机。
目前,出租车上张贴的仍是征收2元燃油附加费的说明与提示,此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再次调整后,各出租车公司将向有关部门领取新标识,并统一为所属的出租车张贴。(记者邓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