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污水处理行业工程项目建设周刊》(2012年第1期)

2012年03月23日11: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污水处理 工程项目 工程 项目 环保 污水 污水处理厂

招标工程名称: 南航维修机库工程(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宝安机场南航基地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工程位于深圳宝安机场航四路南航基地内;施工区域水电路已通至施工现场,通讯线路没有开通。

计划总投资:24450.00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263.513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14497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机库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2月1日 至 2013年7月24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12月29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2年1月17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2年1月6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Ⅰ组;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项目总监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另: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宜昌三峡机场站坪扩建工程助航灯光及配电照明工程

发布时间:2012-01-10

地区:湖北

进度:施工招标

行业:机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航中南局[201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各占50%,招标人为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三峡机场内。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场区面积约36000?O,工程概算约4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宜昌三峡机场站坪扩建工程施工总平面图范围内的助航灯光及配电照明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机场目视助航灯光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有不少于3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2 年 1 月 5 日至2012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东湖大厦对面)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2 年 1 月 5 日至2012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东湖大厦对面)7楼湖北省成套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

5.4投标人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602室(武昌中北路28号)验证身份,具体细则详见湖北省招投标信息网(鄂招投标局【2011】26号,附录一)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指定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即项目经理)持《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按时递交至上述地点。未获得《验证书》,或在递交文件时未出示《验证书》,或《验证书》与身份证不相符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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