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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一、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并提供相关项目资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项目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软件生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
8.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印)。
9.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印)。
10.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供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
11.本通知“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报条件”第3项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12.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提供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13.201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审计报告。
14.2010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完税(免税)证明。
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ISO9000证书(有证企业)等复印件。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旅游风景区A级及以上等级评定证书等)。
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文本留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保存备查。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软件生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3.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担保机构提供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10年度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原件,由申报软件生成),再担保机构提供经被再担保的担保机构盖章确认的2010年度再担保情况汇总表(原件,由申报软件生成)。
7.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2010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
8.担保机构2010年度审计报告和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2010年1至12月增加的贷款担保业务额,其中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额占比、单笔1500万元(含)以下贷款担保额占比,平均贷款担保费率,代偿率等内容。如审计报告中已列明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专项审计报告可不再提交。
9.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2010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完税(免税)证明。
10.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软件生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项目简介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要求:项目名称、承担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名称、项目的主要内容(体系结构、功能模块)、投资规模、实施进度、效果评价(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经验教训等。
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要求:研发机构概况(基础条件、人员结构、研发能力、运行模式、创新成果及应用等),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主要改造内容)。
(7)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软、硬件投资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凭证复印件。
(8)2010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9)2010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完税(免税)证明。
(10)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软件生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2008年至2010年国家专利局已受理或授权专利明细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凭证复印件。
(7)专利技术在本企业中使用情况说明。
(8)2010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9)2010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完税(免税)证明。
(10)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补助项目
广东省财政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局于4月30日前上报中博会补助项目预算申请,并于中博会结束后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见附件2)。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使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4.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四、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八、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北京市 北京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010-8523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