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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行业标准公布资助的企业,还须提交:
1.项目被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标准公布公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标准备案公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标准正式文本。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及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书,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二份;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
五、受理与审核流程
(一)企业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园区管委会进行形式审查。
(二)各分园区管委会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到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将通过初审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复审。
(四)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公布资助企业名单。
六、资金拨付
中关村管委会分批向资助企业拨付资金。
七、联系方式(见附件)
说明:本次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报只受理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项目;国际标准、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及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项目的资助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
特此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