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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通过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等四项措施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这项规划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将年均增长达13%以上”。照此推算,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在十二五期间的累计上涨幅度将高达65%,如果下一个五年规划还能保持同样幅度上涨的话,这意味着未来10年内中国最低工资将增加一倍。
这个规划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日本政府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制定并成功实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0年,笃信凯恩斯主义的池田勇人以绝对高票当选首相,上台后即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他认为,“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若劳动者工资水平没有与GDP增长比例同步增长,社会生产力与消费水平的巨大反差会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实施收入倍增才能解决国家经济内需不足、产能过剩问题”。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日本掀起了一场消费者革命,并成为了日本经济起飞的基础和转折点。至1967年,日本GDP提前翻了一番,国民收入也增加了一倍,1968年即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国。从1960年到1973年,日本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了两倍,失业率也维持在1.1%至1.3%左右的低水平。
日本的实践说明,当一国经济基础达到一定条件时,国民消费与生产同步增长才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动力。这个经验对于当前正面临经济增长模式艰难转型的中国来尤其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在当前房价水平高高在上,物价上涨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的背景下更具有现实意义。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积累了大量社会财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应该已经实现,但是让“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带动大家共同致富仍需继续推进。
中国历来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古训,虽然绝对的平均主义并不切合实际,但是缩减贫富差距实现国民收入合理分配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适时推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保持社会稳定的“维稳利器”。
汉语里“民富国强”就很能说明其中的道理:只有国民富裕了中国才能真正强盛起来,“民富”被放在了“国强”的前面。显然古人的智慧,在今天也有借鉴意义。
笔者认为,“施惠与众,藏富于民”才是根本的“维稳”之道。如果工资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速度长期不匹配,民众无法真正分享经济繁荣所带来的成果,所谓的“大国崛起”就将永远只是个梦想。在经济还在持续高速增长阶段,在“国富民穷”、中央财政盈余过剩的情况下,适时进行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无疑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