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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上调376元/吨,成为航油定价“一月一调”机制实行四个月后航油价格的首次上调。不过,最新出台的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给燃油附加费是否相应上调蒙上了一层不确定性。根据最新规定的调整时间,即使上调也要等到12月5日。
四个月后首次上调
此次调整,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将从11月份的7277元/吨上调至7653元/吨,航空公司从中航油采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则从11月份的7279元/吨上调至7655元/吨,上调幅度均为376元/吨。
自今年8月1日起实行航油定价“一月一调”机制后,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已在今年的8月、10月和11月初进行过三次下调,降幅分别为115元/吨、109元/吨和224元/吨。此前市场普遍预期,油价走势长期不乐观,未来航油出厂价格还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
但10月初以来,震荡上行的国际油价打破了这一幻想。资料显示,10月25日至11月24日期间,新加坡航油价格较上一计价周期大幅上行,期间现货均价为128.53美元/吨,折算后到岸完税价为7696元/吨,相比上月上涨381元/吨。受此影响,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也相应上调,并成为新价格机制实行四个月后的首次上调。
前三次航空煤油出厂价下调时,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均相应下调。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共下调两次,从150元/人降至130元/人;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一次,由80元/人降至70元/人。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此前三次下调每次仅下调其中一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且降幅均为10元。
燃油附加费上调不确定
航油价格上调无疑将增加航空公司的成本。此前,航空公司可通过上调燃油附加费进行部分消抵,但11月初国家发改委与民航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给此次航企是否上调燃油附加费蒙上了一层不确定性。
通知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方可按联动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对于通知所称的“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有观点认为,虽然本次上调幅度超过了每吨250元的标准,但此前11月的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了224元/吨,两者一综合,与前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时相比,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仅上调了152元/吨,累计变动幅度并未超过250元。因此,本月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调整窗口并未打开。
但也有观点认为,新的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是11月1日下午公布并执行的,而前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发生在11月1日零时,所谓“累计”要以此次调整作为起点。而仅从此次变化的幅度看,涨幅确实已超过了250元/吨的标准,燃油附加费很有可能会上调。
兴业证券分析师朱峰认为,按公式计算,调整后的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应为76元,四舍五入后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应为142元,四舍五入后为140元。“也就是说,如果调整燃油附加费,两段航线均上调10元。”他称。
通知同时规定,当航空公司决定上调燃油附加费时,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执行5日后(含第5日)出台,若要下调则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5日内出台。这意味着,即使上调,最早也要到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