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珠江三角洲,简称珠三角,是组成珠江的西江、北江和东江入海时冲击沉淀而成的一个三角洲,面积大约一万多平方公里。一般来说它的最西点定义在三水。
“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后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础上出现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来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实际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个不同层面既相互区分又紧密关联的概念。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中明确说明:珠江三角洲,即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和肇庆市,总人口4230万,土地总面积4169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建制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面积6640平方公里。
“大珠三角”有两个不同的区域,一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另一是指粤港澳。目前 通常所说的“大珠三角”就是指广东、香港、澳门三地构成的区域。“大珠三角”面积18.1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8679万,2003年GDP总值3287亿美元。以经济规模论,“大珠三角”相当于长三角的1.2倍。
“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面积200.6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45698万,GDP总值52605.7亿元(6356亿美元)。其中,9省区面积占全国的20.9%,人口占全国的34.8%,GDP总值占全国的33.3%。
大珠三角城镇群地域范围包括香港、澳门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的全境,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和惠阳区、惠东的博罗县,肇庆市的端州和鼎湖区、高要和四会市,土地面积超过42831.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