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释激起房产加名热 女性咨询明显增加

2011年08月19日16: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婚姻法 新解释 房产证 房产交易 房产登记 新释 离婚 女方 首付 司法解释

■律师谈新婚姻法下“婚房该归谁”

加了名未必能分一半没加名未必一定没份

目前市民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引发的夫妻房产产权归属困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记者挑选了五个代表性问题,咨询了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以下的律师解答仅供参考)。

问题1:我父母的房子拆迁了,分到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归我所有。当时我已经结婚了,那么如果我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是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该房屋系你父母原有房屋拆迁安置所得,且登记在你一人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原则精神,应当认定为你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你个人财产。

问题2:我跟我老公结婚的时候,公公婆婆出了首付,我们自己还房贷。现在我们拿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婆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万一离婚了,我还有没有份?

律师:由于该房产登记在公公婆婆的名下,则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公公婆婆的财产。但是,就还贷部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夫妻共同偿还的,则偿还的部分应当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债权,你可以就其中一半向公公婆婆进行主张。

问题3:去年,我自己买了一套期房,今年结婚,但是房产证要明年拿,然后我想问下明年拿房产证后,这个房子老公有没有份?

律师: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结婚时无论是否办出产权证,都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补偿。补偿的数额根据贷款已偿还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来计算。

问题4:我跟老公结婚时,男方父母首付,房产证上也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我一个人在还贷款,这也算男方个人财产么?

律师:应当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还贷的部分及增值,应由男方给予补偿。

问题5:三年前我家拆迁,分了三套房,后来我结婚了,把女方名字加进了其中一套的房产证里面,那离婚的话她是不是要分我半套房子?拆迁的时候,我们还没结婚。

律师:因为拆迁时尚未结婚,因此该房屋本应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结婚后将女方名字登记上去,即意味着男方将部分产权份额赠与女方产权。但是离婚时并不一定就能得到一半,如果结婚时间并不长,也没有其他特别理由,估计只能分得1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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