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征求意见近17万条 民众利益问题受关注

2011年04月28日15: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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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新社发井韦 摄

中新网4月28日电 (财经频道杨威)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至今已收到近17万条意见。据中新网财经频道观察分析,网民对个税改革的高度关注和参与,集中体现在“3000元起征点在目前的通胀压力下是否过低”的话题。

已收意见数近17万条 民众利益问题最受关注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中国人大网刊登的征求意见中发现,自25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截发稿时已收到意见数达169459条,体现出民众对个税改革的高度关注和参与。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公众参与热情极高,原本当天下午还能登录的网页,晚间已很难打开,几乎陷于瘫痪。

据悉,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首日,收到的意见数就已经达到10万多条。

尽管在中国人大网上,目前无法查阅到民众具体提出了什么样的意见。但综合此前媒体广泛报道称,公众对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等关乎民生利益的问题最为关注。

3000元免征额是否合理?

根据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不少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

据此前《南方日报》报道,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专栏)表示,个税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2754元,由此可以断定在全国范围内3000元的月薪并不算高收入。

而有相关部门也曾调查显示,有7成被调查者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他们认为,调整后工薪阶层依然是纳税主体。多位学者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财政部也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但专家普遍认为,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开征的一个税种。个税存在的意义并不是要让多数人纳税,而正是要让少数富人多纳税。

对此,网友也大多表示出3000元起征点“过低”。有网友认为:“我觉得要调到5000元,这样阳光工资就很合理的进入到成本中去,免得滋生会计作假账,导致有些企业虚报利润,隐瞒收入,给国家带来的不仅仅是个税的问题。”“通货膨胀这么快。3000元起征,让低收入者什么时候进入小康啊?。”多数网民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税率调为7级是不是合适?

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调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税负减轻,但高工薪所得者税负提高。经测算,月收入1.9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税负将增加。

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陈宪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征收级数从9级调整为7级,而非此前预想的5级,仍然偏多。他认为,个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个税改革应该是一个综合的改革,不仅仅包括个税免征额的提高,还要包括由分税制逐步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微博专栏)认为,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需要对现行税制进行“大手术”,最终走向综合所得税制,即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所有来源、所有项目的收入加总求和,一并计税。(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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