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608个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占全国城市9成

2011年04月02日09: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价调控 房价上涨 住房价格 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增长速度 楼市 居民住房 房地产市场

中新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 阮煜琳)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日晚间表示,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全国城市总数的92.5%。

今年1月26日出台的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提出,2011年各城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包括281个设区城市、327个县级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国家统计局统计并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70个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4月1日,中国内地多家媒体和各大网站头版位置还在报道“近九成城市尚未出台房价调控目标”。媒体根据各地方媒体和政府网站计算,全国仅有100多个城市按要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近9成城市并未公布。

其中,多数重点城市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主要是参考今年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因此,多数城市的调控目标设定在房价上涨10%左右。

记者根据设定的房价控制目标与当地经济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增长比算,杭州、天津、重庆、广州、南京、海口、合肥、济南、青岛、郑州、武汉、福州、沈阳、西安、成都、厦门、温州、太原、乌鲁木齐、哈尔滨、南宁、贵阳、呼和浩特、昆明、长沙等重点城市,今年房价控制目标为上涨10%左右至15%之间。

由于房价连年上涨,多数重点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社会预期差距较大,引起多方争议。为此,住建部3月29日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公布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市场区域强,各地区楼市发展程度差异很大,如果要求全国600多个城市今年房价全部下降,显然不符合现实。部分城市由于房价连年上涨,已经超出普通百姓的支付能力,在此背景下,房价调控目标只与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忽略了百姓的可支付能力。

住建部1日晚间并未同时详细披露608个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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