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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在昨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谈及楼市调控措施时表示,稳定房价首当其冲应建设大量保障性住房,同时,公民有购买房屋的权利,与其限购不如通过加大交易环节税负打击炒房行为。
“不能老靠卖地来建设,你还有多少地能卖?你也不能靠借债啊,借债是要还的。”在厉以宁看来,土地财政关乎楼市调控的成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他建议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经验,除房产税外,利用公共投资基金的方式筹集公共事业的发展资金。
除了土地财政外,厉以宁同时指出,解决房价过高,首先应大量建设保障性住房,为老百姓提供安居之所,同时指出,公民有买房的权利,限购令作为短期调控政策可以实行,但长期不妥,未来应该不要过分强调“限购”,应该把“限购”改为“限售”。
所谓“限售”,厉以宁给出的解释为,大幅提高交易环节的税费,且按持有时间长短,交易时所应缴纳的费用也不同。他例举新加坡的经验 买房后一年内卖,要按房价的16%缴税,第二年降低为12%。“假如一家有两套房,一套60平方米,一套40平方米,孩子大了,你能不让他买吗?”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