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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追寻有尊严的幸福
相比虚无不定的幸福感,我们所应追求和得到的,其实应该是有尊严的具体的幸福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芦 | 北京报道
今年年初,当幸福进入官方话语体系时,另一个词始终与之相随相伴。
2月初,温家宝在春节团拜会上发表讲话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一个月后的全国两会上,幸福与尊严进一步“登堂入室”,直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接近结尾处写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周东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对此评价颇高,他认为这确定了中国未来的发展目标,就是提升老百姓的幸福和尊严:“因为要把问题落实,就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了。幸福感的提升,是对原有改革中的不足进行弥补,这里面涉及大量的民生内容,过去我们仅仅把它归结为经济问题。温总理提出尊严问题,是看得更全面了。”
温总理连续两次密集的表述赢得舆论的热烈回应。对这个“新鲜”的表达,媒体不惜笔墨。有媒体当即以“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为题发表了第一篇“报告解读”。
值得注意的是,在随后的报道中,同时亮相的幸福与尊严,后者却抢占去了大多数版面。2月27日同网友进行交流时,温家宝也显示出对尊严的“偏爱”,专门对其进行解释。
尊严与幸福为何并提?尊严又为何更受关注?
尊严的意义
“仓廪实而知礼节。尊严问题,物质生活是基础。”长期关注社会底层的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如此评价。他认为,一个人若是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则不会以获得尊重作为行为动机,也很难得到尊重。
从这个角度看,近年来中央政策频频在民生领域发力,与温家宝提出“尊严论”的目标相当一致。但是,正如单纯的物质无法解决人们的精神需求一样,单纯的民生政策也不足以满足所有的尊严需求。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王占阳说:“想仅靠解决民生问题满足人们,是把人的需求看得简单了。”
于建嵘对底层群体的忧虑本身便隐含着一个更深刻的问题: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了30年后,还存在物质生活依旧匮乏的社会底层,这本身就反映了社会的不公平。
就在12月初,一条铁路新规引发了争议。铁道部规定,乘客乘坐普通列车误车后,车票作废。这条让乘客蒙受经济损失的新规本就除了激起不满之外,而非普通列车乘客享有“豁免权”这一条,就成为一个争议点。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对中低收入乘客尊严的侵犯。
多数时候,尊严的缺失表现得并不这么明显。
在今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选举法修正案获得通过,明确取消了长期以来投票权的城乡差别,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被媒体赞为“平权”法案。
首次提出尊严论后不久,2月27日,温家宝在同网友交流时专门阐释了他的尊严观:“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权利。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温家宝的阐述赢得了广泛认同。原人民日报副总编周瑞金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尊严首先是个人权的问题,即宪法规定的几大自由。尊严偏重政治权利,“投票选干部你有一票,教育机会是平等的,这样你才有尊严”。
从尊严到幸福
王占阳认为,因为人是社会性动物,必须寻求社会的肯定,如果被社会否定会痛苦。这代表了对尊严与幸福之间关系的一种理解:如果没有尊严,便很难获得幸福。
他说:“幸福是人的终极价值追求。社会富裕程度越高,就越不依靠财富的增加来增加人民的幸福度,而是依靠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博爱这些东西满足人的更高层次的需要。”
纵观近两年一些的拆迁引发的悲剧事件,不难看出个人财产权利缺失对公民个人幸福的毁灭性打击。财产权利就是尊严的重要组成,与其说这些被强拆的主人公缺失的是财产权利,不如说他们是丢掉了尊严,所以酿成悲剧。
近日,《人民论坛》杂志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近半数党政干部受访者自称“弱势群体”。而有这种感觉的,公司白领受访者达57.8%,知识分子受访者达55.4%。而网络调查显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则高达七成。
公司白领和知识分子所代表的社会精英自认弱势尚且可以理解,但有评论认为这么多官员自认弱势是过于矫情。其实如果结合几件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事件,便不难理解这个结果。
2009年底,广西桂平市一名信访办退休主任因住房被强拆而踏上上访之路。尽管他自言“我是搞信访工作的,知道上访没太大作用”。
今年7月,在湖北省委门口,“越级上访”的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夫人陈玉莲遭警察殴打。
显然类似上面这两位拥有干部身份或干部背景的人,也与尊严有些距离。而那些自认为是“弱势群体”的干部们,在社会不公平感的焦虑下,如何保有尊严?
有尊严的幸福
2009年电视剧《蜗居》热播后,有人撰文评论,海藻抛弃了自己的尊严去寻找幸福。
抛弃尊严与幸福生活,看似没有交集的两个概念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尊严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在学界并未有定论。社会学家周孝正说,幸福是主观感受,而主观感受没有一定之规。对于一些人来说,他的幸福可能就是建立在伤害别人的基础之上。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郑也夫认为,中国人对尊严的追求之弱,在世界范围罕见。“一方面因为一些官僚剥夺了公民尊严,另一方面因为民众对尊严长期缺乏追求力度。无所顾忌的人成为适者,直奔功利的主题,他们更容易胜出。”
郑也夫也否定了人生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幸福的简单定义。“幸福应该是一个高尚目标的副产品。比如陈景润解答了一道难题,他会感到幸福。但是,他是直接追求幸福的吗?”
在郑也夫看来,获得幸福的关键是要有一个非功利的目标。这个用意显而易见:相比或委曲求全、或阿谀奉承得来的幸福,非功利的目标带来的幸福无疑要舒心得多。因为它既给人尊严,又给人幸福。
王占阳认为,相比虚无不定的幸福感,我们所应追求和得到的,其实应该是有尊严的具体的幸福。
英国首相卡梅伦11月25日要求英国国家统计局,拟订评估国民幸福指数的方案,以作为英国政府制订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数,预计此方案将在明年四月推出,约耗费200万英镑。
卡梅伦认为,英国现有的一些调查方案如经济增长数据等,都不能全面反映英国的民众生存现状。他希望英国国家统计局能找到一种衡量方法,对英国民众的心理健康状况、受教育水平、环境卫生状况等方面作出评估,甚至了解对于英国民众来讲,家人、住房或财富哪一样能给他们带来最强烈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