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9月28日起上调

2010年09月27日09:1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供应 非居民 天然气销售 价格违法行为 基准价格 价格上涨 发改委 工业用气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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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受国家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价格出厂基准价格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从9月28日起,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平均上调0.33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陕京管道输气系统供应本市天然气门站的基准价格于6月1日上调0.23元/立方米,并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再上浮10%,共影响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0.33元/立方米。

另外,为落实国家工业用气与服务业用气同价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业用气、公共服务用气价格合并为“工商业用气”类别,价格由2.35元/立方米和2.5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2.84元/立方米;供暖用气、制冷用气、热电联产用气价格合并为“发电用气(含供暖、制冷)”类别,价格由1.95元/立方米、1.95元/立方米、1.8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2.28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的天然气价格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23元/立方米。今后本市气价类别将由现在的7大类简化为居民、工商业、发电(含供暖、制冷)和压缩天然气母站4大类。

据介绍,针对本市天然气需求量冬季较大、夏季相对较小的消费特点,本市将试行季节性差别气价政策。各燃气企业供应非居民大用户的价格,在夏季用气低谷期间可以在分类销售气价基础上向下浮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价格部门将加强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秩序。本市各相关单位将加强天然气供应的协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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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然气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资源占有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同时天然气需求量增长较快,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进口数量逐年增加,天然气供应存在较大缺口。近年来,本市天然气需求量增长较快,2009年全市天然气用量约65亿立方米,较2005年增长1倍以上。国家调整上游气价、推进气价形成机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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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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