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财产这道“紧箍咒”,约束各国官员。
自从240多年前瑞典首创官员财产透明制以来,这个“治官之术”就被世界多国仿效。全世界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了这项制度。在国外,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制度。
瑞典严格
官员接受“赤裸生活”
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开始推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的国家。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取得了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权查看首相的财产及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迄今已有240多年。后来,瑞典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都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明细,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不少瑞典官员自我解嘲说,自己处在一个“赤裸地生活着”的国家。任何一个瑞典公民都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
1995年10月,时任瑞典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的巧克力,此事被一位认真的瑞典记者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了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指责她“挪用公款”,最终迫使其引咎辞职。
美国严谨
礼品超335美元要上缴
美国1978年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该法案1989年又被修订为《道德改革法》,成为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该法规定财产申报的对象包括正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及其配偶或子女的财产状况,上任后须按月申报。
美国法律还对官员收受礼物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政府雇员不能从外国接收超过“最低价值”的礼物。如政府雇员收到的礼物价值超过335美元,就必须申报上缴。
去年,伊利诺伊州州长布拉戈耶维奇意欲出卖因为奥巴马当选总统而空出的参议员职位,结果被州议会弹劾下台,还面临刑事指控。
新加坡严厉
普通公务员也要申报
新加坡同不少北欧国家一样,实行高薪养廉制度。“高薪”背后,更有着“严厉”的防腐、反腐制度。较之美欧,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为全面和深入。该国法律规定,上至总理、下至刚入职的普通公务员,全部纳入财产申报范围。
新加坡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礼金、馈赠的规定十分具体。新加坡的《公务员纪律条例》中明文规定,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务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礼品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将视同贪污受贿而受到严惩。新加坡《防止贪污法》规定,对犯有贪污罪的人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处以罚金或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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