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六大工程”
(一)实施“十百千工程”,支持20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做强做大
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能源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核心团队优秀、创新能力强、处于行业主导地位、成长速度快、品牌知名度高等标准,选择200家以上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到2012年,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元规模企业、产业带动力大的百亿元规模企业和高成长的十亿元规模企业,探索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大的环境和模式。
制订和实施以下支持措施:
1.实行“一企一策”的支持方式。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制订做强做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设立专人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做强做大提供特色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企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推荐进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采用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等政府采购方式,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建设政府采购信息网站和自主创新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企业承接国家或地方政府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给予担保费用、贷款利息等补贴。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北京对口援建地区的产业园建设。
3.支持企业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逐年提高。支持企业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国家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联盟,依托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平台,申请建设国家级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发挥北京科技条件平台及研发基地对企业创新服务的带动作用。
4.支持企业引进和激励人才。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端领军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支持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级人才,按照北京市有关人才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5.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加快审批进度,统筹政策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降低用地成本,支持企业入驻专业化产业基地。
6.支持企业上市和并购。支持企业改制、进入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和境内外上市。支持企业进行产业整合,通过并购获得核心技术、市场渠道和进入新兴业务领域。
7.支持企业塑造知名品牌。制订国际知名品牌发掘与培育计划,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自律活动。制订实施自主创新品牌宣传推广方案,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国际知名展会、赞助国际知名赛事等推广品牌。
8.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支持企业获得核心专利,建立专利池,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优质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管理服务。鼓励开发应用现代版权保护技术,支持建立重点行业版权产业联盟。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
9.开展中关村标准创新试点工作。支持企业牵头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推动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应用,以标准促进创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参与、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承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化会议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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