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已就“毒豇豆”事件向全国发出警示
记者:最近媒体比较关注海南“毒豇豆”事件,相关报道密集,关注度高。工商部门在这一事件当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周伯华:“毒豇豆”事件确实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豇豆作为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流通环节以后,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
“毒豇豆”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向全国发出了警示,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对蔬菜批发市场的监管,特别是针对一些从南方地区来的、使用过农药的蔬菜更要加大监管力度。
同时,我们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加了快速检测设备,加大了对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目前,各大超市、各大批发市场基本上都建立了快速检测室,能够及时发出警示、提示。
总体来看,对于“毒豇豆”事件,发现得比较早、处理得比较快,没有造成重大损失。这说明我们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正在加大,制度进一步完善。
“农夫山泉”事件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
记者:去年12月工商总局对于“农夫山泉”事件曾明确表态,责成海南工商部门对这个事情进行调查。目前,这个事情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周伯华:2009年11月至12月,海口市工商局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先是发布《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等企业生产的饮料抽样检验不合格,此后又公布复检结果合格,两次不同的检验结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事件发生后,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并责成海南省工商局调查核实情况,依法及时妥善处置。
从调查情况看,第一次检验结果是不准的,第二次检验结果是准的。如果当时海口市工商局能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规则来处理这件事的话,就不会出现后来的问题。但是,他们没有认真落实规章制度,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在执法程序上出了问题,损害了企业利益。
目前,海南省工商局、海口市工商局已专门到企业所在地进行了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工商总局也向全国通报了这一事件,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工商机关已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案件115件
记者:上海世博会开幕在即,近3000种世博会特许产品很有可能成为侵权的高发区。对于世博会相关知识产权,工商部门采取了什么保护措施?
周伯华:世博会标志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世博会标志印到商品上,就会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从而也成为容易被侵权的对象。
为加强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09年工商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合作协议》,印发了《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各地应分别在2009年10月、2010年4月和2010年8月进行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在产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世博会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世博会标志、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世博会标志的行为。
从已开展的整治情况看,目前各级工商机关已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案件115件,案值57.8万元,罚款90.69万元。
此外,2009年我们还成功举办了上海工商系统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培训大会和全国工商系统商标战略暨世博会标志保护培训班,不仅对世博会的主战场上海工商干部进行了培训和动员,同时还培训了全国各级工商干部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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