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驻京办”动真格的了!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有5年之久的撤销驻京办的传闻终于尘埃落定。
这份经过专项调研,国管局会同监察部联合起草的《意见》,是在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各省级政府驻京办事处的意见之后出台的。
《意见》明确提出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对于地级市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可保留;其它各类驻京办一律撤销。
在《意见》发布之后,省级以及地级驻京办是否应该保留,还是伺机一并撤销,一些分析人士也发表了不同观点。
“撤办令”等到时机
2009年1月,山东潍坊市在全国率先撤销了驻外办,对该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等11个办事(联络)处实行撤销机构、挂名保留。
尽管潍坊行事低调,但此举还是轰动一时。
“山东潍坊市是在进行自我革命,他们觉得没必要再设立驻京办,养了一帮人,负担很重,经济上划不来。这是当地政府领导根据市场经济法则综合权衡后最终决定把驻京办撤掉的主要原因。从另一个方面,也起到了表率作用。”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向《中国经济周刊》评述。
据记者了解,真正促使国管局及监察部对县级及其他驻京办下定决心撤销的动因,源自作家王晓方在2005年出版的小说《驻京办主任》所引发的震动。当时社会上形容驻京办是腐败的桥头堡,国管局等相关部门也就是从那时(2005年)起,开始酝酿起草“撤办令”的。
据记者了解,“撤办令”的调研、拟文除了国管局驻京办管理司参与外,包括中纪委、财政部等多个相关部委也都参与了调研和讨论。“撤办令”本来在两年前就有消息传出要出台,但是由于2008年奥运维稳任务艰巨,出台时机并不成熟。而2009年又恰逢金融危机。
“现在出台是时候了!毕竟时间拖了那么久。”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这份众所关注的“撤办令”在经过了5年的酝酿之后,悄然登台亮相。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实施,对于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经费支出,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转变职能,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500余家驻京办待撤
《意见》规定撤销驻京办的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同时,《意见》提出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记者从相关人士那里获悉,《意见》在公布前,很多省级驻京办都收到了文件讨论稿。
“按照程序,文件出台前,肯定是需要多方面参与讨论的,最起码会征求省级驻京办的意见。”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据悉,目前,各类驻京办五花八门,从省级到地级,再到县级,甚至一些开发区、国有大企业、大学等都在北京设有驻京办。
据国管局公布的数字,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27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295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46家,县级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事机构436家。
按照《意见》,除去上述50家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和295家地市级单位驻京办予以保留外,这次要撤销的县级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事机构,总数将达到582家。
省级驻京办是否也该撤销?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开忠教授告诉记者,刚开始在北京设立的是省级的驻京办。在最近十几年,才开始有地级市的驻京办。而最近几年,县级市也有了驻京办。副省级以上的驻京办,需要国务院办公厅批准;而市县级政府等其他机构在京设立的驻京办或联络处,只需要在北京市发改委下面的一个机构备案即可。
近年来,一些驻京办出现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
2006年,前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形象地形容驻京办为“跑部钱进”办;同年1月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也明确指出,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驻京办,因为交通和通讯不发达,更多的是一种接待和沟通传达职能;近年来更多地增加了‘跑部钱进’和招商引资的职能。更甚者,这等于是地方官把在本地的行政资源、享受的行政服务延伸到了京城。我认为省级驻京办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在未来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该撤销。”许耀桐教授向《中国经济周刊》直言。
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其中机关约13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
在许耀桐看来,“现在的驻京办说白了,主要是为当地政府的官员服务,使得他们到北京后,有吃的、住的,外出用车也方便。这就等于是把本地的行政资源、行政服务延伸到了京城,继续为他们提供在本地的享受,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特权。”
许耀桐直言,出台文件是好事,但不能因政府的级别不同就不一视同仁。“如果这次文件只保留了省级驻京办,别人就会说,既然省级的有这种需要,为什么县级的就不能有这种需要?”
驻京办该往何处去?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近日,国务院有关主管机构出台文件规定,未来6个月内,数千家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将被撤消完毕。
排除情绪干扰,驻京办浮沉兴衰实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有心者不难发现,驻京办意图联结中央与地方关系,一路走来,艰难但又坚定地发生着与时俱进的嬗变。
新中国驻京办历史开端于建国之初。由于当时交通通讯落后,为方便中央与各省就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事宜进行协商,各省先后组建驻京办作为派出机构,直至“文革”全部废止。其后,自1980年代中期起,伴随经济转轨过程,各省驻京办复以承担“跨省经济协作”为由纷纷恢复并迅速普及至县一级。
这种一哄而上的局面之所以出现,原因之一在于,驻京办的某些基本职能(如信息中转、招商引资、服务乡亲、化解矛盾,等等)确有其需求;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职权、职能的分割并不平衡,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也有赖于中央政府。
因此,曾经高度一体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关系等新旧因素交织在一起,中央与地方形成的权、责、利并不对等、不明晰,地方政府只能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摸索前行。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驻京办的勃兴起码反映出地方政府努力适应、积极参与中央与地方互动关系的意图。这种意图,除了基于一些自身利益的考量,更主要的催生因素在于地方政府对于辖下民众、企业以及其他利益主体日益强烈的发展愿望作出的呼应,这应是地方政府主动性提升的外在体现。
当然,“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性决定了驻京办同样反映出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合意的一面,具体来说就是地方政府自主性不足,以及两者关系规范性不足。例如: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由1993年的78%降至2004年的42.8%,而在公共产品供应上承担的支出比例却又攀高至70%左右,地方财政自给率大幅下降。加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仍以事前审批为主,事后审查则有不足,结果则是,驻京办广遭诟病的“跑部钱进”屡禁不止。
中国是一个大国,如何在保持中央适度集权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当前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其答案的纲要,则已经在十六大、十七大文件中有所阐述,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以及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做到财权及其他的权利与事权相一致、相对称。我们认为,只要能够按着这些纲要不断改进,作为中央、地方关系联结的驻京办自会走向其应该去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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