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础上,今年本市拟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左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为促进企业稳定就业,本市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问题已经形成内部方案。在上报市政府并获得批准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进行调整。视流程而定,并参考往年调整时间,这一调整最早可在4月1日起执行,也有可能在5至7月进行调整。
去年除外,本市已经16年逐年上调最低工资,平均每年涨幅在11%左右。今年调整后,将达到近16年以来的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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