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初开始,又有一批新规即将实施,涉及房地产、保险、通信、关税、福利等多个领域。其中,包括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实行单一计费方式,养老保险提高10%,这“一减一增”将让老百姓受益颇多
●关税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09]28号),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方案,对部分进口关税作了调整:其中包括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冻鸡等55种商品实施从量税、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
●为统计数据提高质量提供法律保障 全面修订的新《统计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改统计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此,本法对坚持统计调查的独立性、杜绝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住房营业税征免时限恢复到5年 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此次将征免时限恢复到5年,就意味着普通住房要购买满5年后,才能享受到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无疑使得短线的交易成本更大,从而抑制投机性购房。
●养老保险提高10% 可“省内漫游” 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同时,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移动长途电话实行单一计费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决定对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实行单一计费方式,降低资费水平。自2010年1月1日起,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长途电话时,将取消现行叠加收取的本地通话费;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拨打国际及台港澳电话,取消现行叠加收取的漫游主叫通话费。据有关电信企业测算,这些措施每年可为手机用户减负逾60亿元。
●家电下乡企业将实行淘汰机制 依据财政部和商务部刚出台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察及治理措施》,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履行淘汰机制,假如生产企业所有中标产品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生产,或6个月内没有实现销售,撤消该生产企业的中标资历。
●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3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旅行社实施责任保险全国统保 酝酿3年之久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比较难界定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每人赔偿限额也从目前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
●交通事故实施社会救助基金办法 “有钱没钱先救人,没人出钱基金垫。”这将成为现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设立专门的社会救助基金来垫付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用等。在垫付费用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国际金融报记者 郭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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