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贸易摩擦法律援助扩大出口信保信贷规模
在保护主义抬头和发达国家经济复苏缓慢的双重压力下,未来我国“保出口”措施仍有突破空间的是:
(一)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据理力争积极应诉
毋庸置疑,我国已进入贸易摩擦的空前高发期,今后不应再采取直接补贴出口的措施,如提高退税率等,而需要在软环境上下大力气:
首先,必须强化“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对行业和具体产品熟悉的优势,发掘本行业内部最容易遭贸易保护的产品,提出细致的预警信息。
其次,必须加强在贸易摩擦发起调查阶段的公关。借鉴美国对我紧固件发起“双反”调查被否的经验,在调查发起时充分做好和发起国相关企业(很重要的是被调查企业的客户)的沟通和公关,降低调查被确认的可能性。
第三,加强政府对企业应诉的法律援助。同时,加强确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外交公关并采取必要的贸易报复措施。
(二)进一步扩大出口信保规模完善出口信保措施细节
自去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出口”的政策。第一阶段的核心措施是调高出口退税率;第二阶段的核心措施是以信贷促需求,如大幅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覆盖率;安排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
纵观两个阶段的政策实施效果,我们认为,第二阶段以信贷为核心的培育需求政策效果更理想。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王毅测算,840亿美元的承保规模,将直接拉动500亿美元的出口。同时,加大出口信保对开拓新兴市场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统计,截至上半年,通过短期出口险累计支持企业向新兴市场出口112亿美元,同比增长21%。
需要进一步做的是:
首先,需进一步扩大出口信保绝对规模。若840亿美元短期信保额度充分使用,则2009年我国出口信保对一般贸易的渗透率将可达到15%。
其次,需要明确出口信保重点支持的领域。建议进一步明确将附加值较高、出口量较大、容纳就业人数多和引领产业升级方向的部分产品列入出口信保重点支持的领域。
第三,尽可能调低出口信保产品费率,财政资金应对此作出充分补偿。
在降低信保费率和服务中小出口企业上,中信保宁波分公司的经验值得借鉴。针对中小企业出口规模有限、风险管理能力较弱、出口收汇风险大等特点,中信保宁波分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综合保险保单:全年的出口业务在中国信保批复的买方额度内,不需申报即可获得保险保障,宁波市对于投保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大概50%的保费补贴。
此外,应扩大出口信贷额度,推动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 (新华社经济分析师 执笔:章建康胡章俊 参与调研人员:武卫红张希段菁菁陈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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